2007年沈阳中考省重点招生方案

谁能告诉我啊
2024-11-22 01: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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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招政策新鲜出炉

http://www.syd.com.cn  2007-04-27 09:35:24 沈阳网

今年沈阳市中考科目是:数学、语文、外语、理综合、文综合和体育。其中数学150分,语文150分,外语150分,理综合150分包括物理85分、化学65分,文综合100分包括历史与社会60分、思想品德40分,体育30分,总分满分为730分。
用朝鲜族语言答卷的考生,语文科分别考汉语文、朝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报考辽宁省蒙古族师范学校的蒙古族考生须加考蒙语文。

报名人数减少5000多人

今年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考试,报名人数为6.7万余人,比去年减少了5000多人,竞争压力减缓。由于今年四个县(市)初中毕业生全部实行新课改,中考首次全市统一试卷,统一报考政策。

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在招生办法和政策上的明显变化是,体育科目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指标到校生比例提高20%

今年将指标到校生的比例由去年的占统招公费生的40%提高到占统招公费生的60%,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去年的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变为在招生学校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下30分内录取。

中考成绩7月1日开始发布

7月11日-12日,集体报名的应届考生到毕业生学校、单独报名的考生到区、县(市)招考办领取成绩通知单。如对成绩有疑义,考生可于7月12日-13日到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申请查分手续,申请查分要按规定交纳查分费用。

考生志愿分三个批次

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的招生学校志愿。第一批依次为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师范学校和市级重点高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依次为重点职业高中和一般高中志愿;第三批依次为普通中专和一般职业高中志愿。

其中,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可以填报十一个志愿,依次为两个有序体育、艺术特优生志愿,三个有序统招公费生志愿,一个指标到校生志愿,一个自费生志愿,四个有序择校生志愿。

师范学校可以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志愿。

市级重点高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可以填报九个志愿,依次为两个有序体育、艺术特优生志愿,两个有序统招公费生志愿,两个有序自费生志愿,三个有序择校生志愿。

重点职业高中可以填报同一所学校的一个公费生志愿和一个自费生志愿。

一般高中可以填报六个志愿,依次为一个体育、艺术特优生志愿,三个有序统招公费生和自费生志愿,两个有序择校生志愿。

一般职业高中可以填报同一所学校的一个公费生志愿和一个自费生志愿。

普通中专可以填报两个批次志愿,第一批为“3+2”学校,第二批为中专学校。每个批次可填报两个有序学校志愿。

报省重点时间:6月15日—18日

6月15日—18日 集体报名的应届考生在毕业生学校、单独报名的考生在区县(市)招考办填报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师范学校、市级重点高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7月25日—27日 集体报名的应届考生在毕业生学校、单独报名的考生在区县(市)招考办填报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专志愿。

8月6日—7日 在招生学校填报一般职业高中(含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重点职业高中)志愿。

志愿表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填报普通高中、师范学校、重点职业高中志愿时要由考生本人填涂考生志愿卡,填报普通中专、一般职业高中志愿时考生本人要填写考生志愿表。

考生要认真核对由区县(市)招考办或招生学校通过计算机打印的考生志愿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因填涂错误,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填报志愿篇

听力、操作不合格省重点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招生学校不予录取。

外语听力、理化实验操作考查不合格的考生报考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时不予录取。

普通高中和师范学校录取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和职业高中的考生在成绩相同、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条件相同时,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成绩择优录取,三科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按志愿学校批次和志愿栏顺序依次录取

录取顺序依次为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师范学校、市级重点高中、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专、一般职业高中。

其中,省级重点高中录取顺序依次为体育、艺术特优生,统招公费生,指标到校生,自费生,择校生;市级重点高中录取顺序依次为体育、艺术特优生,统招公费生,自费生,择校生;一般高中录取顺序依次为体育、艺术特优生,统招公费生和自费生,择校生;职业高中录取顺序依次为公费生、自费生。

指标到校生增加可降30分录取

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一分数按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今年统招公费生占录取总数的70%,择校生占30%,其中,指标到校生占统招公费生的60%。录取指标到校生时,可在招生学校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下30分内,以毕业生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分数线下30分内生源不足的毕业生学校剩余指标,以本区县(市)为单位,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只能报考报名所在区县(市)的省级重点高中的指标到校生。外地户口考生、借读生(政策上允许的除外)、往届毕业生不能报考指标到校生。

师范学校各专业均在面试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进行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考生、外地户口考生不能报考师范学校录取。报考英语、学前教育(双语)、音乐教育(双语)、美术教育(双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及格。

职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有面试、加试要求的须面试、加试合格。

普通中专根据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其中,第一批学校录取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已被录取的考生要在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招生学校报到,招生学校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新生,可视为自行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篇

体、艺特优招生篇

报考体、艺特优生条件

具备三种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体育、艺术特优生专项素质测试。

一是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考生;二是在校期间因故未能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体育比赛,但具有较高的运动能力且达到优秀运动员标准的考生;三是具有较强专业功底和较高艺术水平的考生。

专项素质测试合格方可报名

体育、艺术特优生报名时间为5月16日—17日。

体育特优生专项素质测试内容包括身体素质测试(50米、立定跳远、原地正抛实心球)和专项技术测试。专项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测试满分为20分,专项技术测试满分为80分。

艺术类音乐项目特优生专项素质测试内容包括基础素质测试(听音、视唱曲谱、节奏模仿)和专项技能测试。专项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素质测试满分为20分,专项技能测试满分为80分。

艺术类舞蹈项目特优生专项素质测试内容包括基础素质测试(软开度、节奏模仿、动作模仿)和专项技能测试。专项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素质测试满分为20分,专项技能测试满分为80分。

艺术类美术项目绘画专业特优生专项素质测试内容包括素描和色彩。专项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素描满分为60分,色彩满分为40分。

艺术类美术项目书法专业特优生专项素质测试内容包括硬笔书法和毛笔书法。专项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硬笔书法满分为20分,毛笔书法满分为80分。

单独填报志愿单独录取

招收体育、艺术特优生的学校单独下达体育、艺术特优生招生计划。

在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和文化课考试、专项素质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艺术特优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体育点校体育项目、九中乐团、其它学校及项目分别单独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加分及照顾篇

10种考生可加分或照顾录取

1.应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加5分参加录取。

2.烈士子女和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参加录取。

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

4.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

5.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

6.为沈阳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留学博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自费生和择校生,照顾20分参加录取。

7.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照顾5分参加录取。

8.“双语”教学民族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师范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照顾10分参加录取。

9.应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在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优先录取。

10.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师范学校和普通中专,在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优先录取。

考生享受的各种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均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各种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考生只能享受一种,不可兼得。

申办加分照顾时间:6月15日—18日

6月15日—18日,符合加分及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到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申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符合加分条件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区县(市)招考办审核。

具备其他加分及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填写《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登记表》,持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到主管部门(烈士子女和属于地方管理的残疾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到市民政局,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到市侨务办公室,台胞子女到市台联,留学博士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到市委组织部,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到市民委,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属于部队自行管理的残疾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到市军官子女入学工作办公室,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到市公安局)办理审核手续后,交区县(市)招考办。区县(市)招考办复审。

毕业生学校张榜公示本校取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市招考办通过“沈阳招生考试网”公示全市取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考试篇

考生档案=电子档案+纸档案

考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档案。其中,电子档案是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领取纸档案,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体检时间:4月底—5月20日

考生体检在4月底至5月20日进行。其中,报考师范学校各专业及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的烹饪、食品制作、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等专业的考生,除进行正常体检项目外,还须进行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体质健康测试:5月15日—21日

体育考试包括技能体能考核、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和体质健康测试部分,满分为30分。其中,技能体能考核10分,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10分,体质健康测试10分包括身高标准体重1分、肺活量体重指数3分、坐位体前屈3分、立定跳远或50米跑3分。

实践技能考查:“合格”或“不合格”

实践技能考查包括外语听力和理化实验操作考查,考查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可以进行一次补考。

师范面试、加试篇

师范面试、加试5月进行

师范学校各专业面试和加试工作在5月份进行。面试或加试不合格者不准报考师范学校。

报考普通师范专业考生面试时,同时进行音乐、美术素质考查,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还须加试英语口语。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加试音乐、美术、舞蹈。音乐加试音乐基础(听音、简谱视唱)和声乐(自选、无伴奏),分值为80分;美术加试组合静物素描(自带画具),分值为60分;舞蹈加试舞蹈基本动作和舞蹈(民族舞、儿童舞、集体舞任选一项),分值为60分,三项成绩满分为200分。报考音乐教育专业考生加试声乐、视唱练耳、舞蹈,声乐分值为90分,视唱练耳分值为60分,舞蹈分值为50分,三项成绩满分为200分。报考美术教育专业考生加试素描和色彩,素描分值为120分,色彩分值为80分,两项成绩满分为200分。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加试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和铅球,每项分值为15分,四项成绩满分为60分。

空飞预备班面向全市招生

沈阳市第36中学和沈阳市第170中学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预备班面向全市招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5月16日至18日在毕业生学校报名。

报名条件为:具有沈阳市正式户口和学籍,1990年9月1日至199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应届男考生。

考生身高须在164~176厘米之间,体重不低于50公斤,平静血压不超过18.4Kpa/11.7Kpa(138/88mmHg),按空军C字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1.0以上;或按国际标准E字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1.2以上;或按对数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5.0以上,无色盲、色弱。

患13种疾病者不能报名

(1)体质明显瘦弱和过度肥胖;(2)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3)口吃;(4)耳聋、耳有流脓史和穿孔史;(5)有开颅、开胸手术史;(6)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7)慢性胃肠病;有哮喘或经常咳嗽;(8)患过脑膜炎、肾炎、结核病或七周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9)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或本人有晕厥史;(10)梦游症或十三岁后有尿床现象;(11)经常头痛、头昏、失眠;(12)乘车(船)恶心、呕吐;(13)牙齿明显发育不良,脱落齿超过三个以上的反牙合(兜齿)。

此外,政治表现有五种情况不能报名:(1)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者;(2)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者;(3)有流氓、偷盗、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者;(4)有恋爱对象者;(5)初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者。

考生的家庭成员及联系密切的亲属,须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白,无重大问题,支持考生报考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预备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