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你确实需要提前跟老板讲,于情于理是需要给老板招人的时间。
辞职是你的权利,但在正常的情况下,要按规定提出,如果是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辞职,试用期过后提前1个月书面辞职,没签劳动合同、克扣加班费等可以以企业违法为由,书面通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记得保留好证据),并要求经济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差额,如果没缴社保,可以书面要求用人单位1个月内补缴(并保留好相关证据),用人单位不补缴的话,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老板不欠你工资的话,你直接就可以走了~如果还欠着工资的话,还是照他说的,一个星期后再辞职吧,提前一个星期说是很正常的,有些单位还要求提前一个月呢。迟到扣工资属于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想过合不合法,但是钱捏在老板手上,还不是他说扣就扣了。建议不要硬走,辞职了再走比较好,省的给黑心老板留下借口扣你工资!
你去了多长时间,如果时间短,没过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就可以离职了。如果过了试用期,最长需要一个月才可以离职。当然你不想要剩下工资的话可以直接走。
但我建议你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不要直接走,毕竟企业确实需要有人来接替你,多互相理解一下,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等一等也无妨,你可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