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工作职责 1. 全面负责本会的行政,党组、支部工作,包括妇联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 2. 传达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的有关会议、决议、指示和工作精神,并督促落实。 3. 主持召开区妇联常委和执委扩大会,商定本会的重大事宜,及时组织研究实施全区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 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有针对性的解决基层妇联组织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5. 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建立好后备干部中的女干部队伍和加强妇联干部建设。 6. 抓好本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全体工作人员积极进取,及时听取各部室的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7. 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妇联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搞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副主席工作职责 1.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侧重分管办公室工作。 2. 检查、审定办公室草拟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文件,督促编辑本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