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年的秋天,在奥地利布台恩自然科学协会的年会上,一位名叫格里格·约翰·孟德尔(Gregor Johann Mendel)的修道士宣读了题为“植物杂交实验”的论文。他在论文中论述了生物遗传的规律,并提出 了“遗传单位”(即今天所说的“遗传基因”)的概念。但与会者们对这位名不见经传的修道士提出的新理论并没有给予多少关注。同年的冬天,远在美国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新郎名叫查尔顿·摩尔根(Charlton Hunt Morgan ),新娘名叫埃伦·基·霍华德( Ellen Key Howard Morgan)。婚后不久,埃伦就发现自己怀孕了。
1866年,摩尔根夫妇的头一个孩子出生了(在美国肯塔基州列克星敦),起名叫托马斯·亨特·摩尔根。而孟德尔的论文也在这一年在杂志上公开发表,虽然依然无人喝彩。当时,没有谁会将发生在奥地利和美国的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但几十年后,人们发现这似乎是一种事先安排好的巧合,一种探寻生命遗传规律的巧合。
成名后的摩尔根常对好友说自己诞生于1865年:这一是因为他的母亲是在这一年的年底怀孕的,从一个生物学家的角度来说,一个新生命的诞生应从卵子受精算起;二是因为这一年孟德尔提出了关于遗传的基本定律,而摩尔根正是继承了孟德尔所开创的遗传学说,并将其发展成为现代经典遗传学理论。他好像就是为了接孟德尔的班而来到了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