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包拯同朝的还有那些历史名人

2025-03-24 22: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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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包拯仕履列表
天圣五年(1027年):大理评事,知建昌县(不赴),监和州税(不赴)。景祐四年(1037年):大理寺丞,知天长县。康定元年(1040年):殿中丞,知端州。庆历三年(1043年):监察御史里行,勾当东排案司。庆历四年(1044年):监察御史,权度支判官,三司户部判官。庆历六年(1046年):京东转运使。庆历七年(1047年):直集贤院,工部员外郎,陕西转运使。庆历八年(1048年):刑部员外郎,河北转运使(未及上任),三司户部副使。皇祐二年(1050年):天章阁待制,兵部员外郎,知谏院。皇祐四年(1052年):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高阳关路都部署安抚使。皇祐五年(1053年):知扬州(后知庐州)。至和二年(1055年):兵部员外郎,知池州。嘉祐元年(1056年):刑部郎中,右司郎中,知江宁府(后权开封府)。嘉祐三年(1058年):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兼理检使,领转运使、提点刑狱、考课院。嘉祐四年(1059年):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嘉祐六年(1061年):给事中,礼部郎中(后礼部侍郎),三司使,枢密副使。嘉祐七年(1062年):礼部尚书(五月卒赠)。 同时期的 范仲淹 欧阳修 狄青 等狄青(1008年-1057年),字汉臣。汉族,北宋汾州西河(今山西汾阳市)人。 面有刺字,善骑射。出身贫寒,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为延州指挥使,勇而善谋,在宋夏战争中,他每战披头散发,戴铜面具,冲锋陷阵,立下了累累战功。朝廷中尹洙、韩琦、范仲淹等重臣都与他的关系不俗。范仲淹授以《左氏春秋》,狄青因此折节读书,精通兵法。以功升枢密副使。平生前后25战,以皇佑四年(1052年)正月十五夜袭昆仑关最著名。狄青卒于嘉祐二年(1057年),嘉祐四年(1059年)归葬于北宋西河县(今山西省汾阳市)刘村。嘉祐七年,追赠为狄武襄公。范仲淹 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登进士第,乃恢复范姓,受命为广德军的司理参军,掌管讼狱,此时迎回母亲赡养。
后相继出任集庆军节度推官、泰州海陵西溪盐仓监官。泰州任内,倡议修海堤,转任兴化知县,与好友滕宗谅协力修筑通州、泰州、楚州、海州四周海堤。堤成后不久,因母丧回应天府守丧三年。
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年),仁宗行郊祀大礼,下令将亲率百官至会庆殿为太后刘娥贺寿,再至天安殿受百官朝贺。时正值范仲淹守丧期满,返朝任秘阁校理,上书反对,以为有违君主之体,不合朝廷体制,并接连上书要求太后还政天子。两度上书皆被宰执压下,范仲淹乃自请出任地方,贬为河中府判官。
宋仁宗亲政后,担任右司谏一职。景祐五年(1038年),在西夏李元昊的叛乱中,与韩琦共同担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协助夏竦平定叛乱,在当地编造歌谣:“军中有一韩,西贼闻之心胆寒。军中有一范,西贼闻之惊破胆。”以壮自己声势[3]。然而康定二年(1041年)好水川之战宋军大败,韩琦、范仲淹受罚被贬。
庆历三年(1043年)七月升为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副宰相)等职,又编造歌谣说:“小范老子(范仲淹)胸中有数万甲兵,不像大范老子(范雍)好欺负。”同年与富弼、韩琦等人参与改革。提出了“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推恩信、重命令”等十项改革建议,就是史上著名的《答手诏条陈十事》,是当时所谓“庆历之治”的推动者之一,历时仅一年。后因为遭到嫉恨朋党的夏竦的反对,被贬为地方官,辗转于邓州、杭州、青州,晚年知杭州期间,设立义庄[4],皇佑四年(1052年)病逝于徐州,谥文正。有子范纯佑、次子范纯仁、三子范纯礼、四子范纯粹。
欧阳修 仁宗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庚午年)中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编修崇文总目,后知谏院。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任右正言、知制诰。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上书分辩,因被贬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后又改知扬州、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至和元年(1054)八月回朝,先后任翰林学士、史馆修撰等职。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又自修《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文风,录取苏轼、苏辙、曾巩等人,对北宋文风转变有很大影响。嘉祐三年六月庚戊,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五年,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进乐安郡开国公。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英宗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允准。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有所批评,且未执行。三年,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此年改号“六一居士”。四年六月,行兵部尚书、上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四千三百户、食实封一千二百户,特授太子少师致仕。居颍州(今安徽省阜阳市)。五年八月初八(公元1072年9月22日),欧阳修卒于颍州,谥文忠。(参考史料:宋史 列传第七十八欧阳修传)

回答2:

有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苏舜钦
这些吧

回答3:

王安石、苏轼

回答4:

有柳永 这个是我偶像

回答5:

卢哲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