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伙合伙人需要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2025-03-20 08: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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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新入伙合伙人,需要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节 入伙、退伙

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回答2:

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回答3:

法律这样规定是基于合伙企业的人合性,为了保证合伙人之前的紧密联系、相互信任,新入伙的合伙人在入伙前应该充分了解该合伙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既然已经了解情况,仍决定入伙,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顺理成章了。反之,如果可以对此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将带来一系列的麻烦后果,比如,原合伙人均退伙,新合伙人也不承担责任,那么此前的债权人将无法实现债权,一些合伙人就可以通过此种方式规避债务了。

回答4:

回答5:

要以出资人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