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是男方母亲个人的要求,还是男方本人的看法,这一点很重要。如果仅仅是母亲个人要求,女方完全可以不必理会但如果是南方的想法,那就要好好商榷,当初同居见过父母,想必之前也不是草率的决定,所以仔细考虑问题出在哪里。如果坚持分手,那便分了。如果说要赔偿,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要求,旁人看来是拖泥带水,很不干脆
我觉得应该问清楚为什么吧,至少得一个理由吧
不该,当初不就是你情我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