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管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制度、集中处理和处理资格许可制度等在内的多项管理制度,并明确规定不得进口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