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植物人,母亲死亡,一女成年,一子未成年,儿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是谁?

2025-03-24 04:23:2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所以,如果男孩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监护人;没有的,姐姐是监护人。当然,如果其他亲戚或者关系密切的人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征求男孩意见并经村(居)委会同意的话,也可以成为监护人。

回答2:

些家庭真是不幸,情况有点特殊,成年的女儿可以作为儿子的第一顺序监护八,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并采纳哦谢谢!

回答3:

当然是成年的姐姐了,代行父亲的权利与义务,

回答4:

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按此顺位往下排